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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ㄖ校┲备鲉挝?,各人民團體:
  《關于改進和完善省級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的實施意見》已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
?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2月23日??????

關于改進和完善省級財政科研項目
資金管理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見〉的通知》(中辦發(fā)〔2016〕50號)、《國務院關于改進加強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若干意見》(國發(fā)〔2014〕11號)等文件精神,改進和完善省級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現(xiàn)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改進省級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
 ?。ㄒ唬┱{整科研經費開支范圍。為適應科研活動規(guī)律的需要,將科研項目經費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直接費用是指在科研項目研究開發(fā)過程中發(fā)生的與之直接相關的費用,主要包括設備費、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差旅費、會議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和其他支出等;間接費用是指承擔科研任務的單位在組織實施科研項目過程中發(fā)生的無法在直接費用中列支的相關費用,主要包括項目承擔單位為項目研究提供的現(xiàn)有儀器設備及房屋,水、電、氣、暖消耗,有關管理費用的補助支出以及績效支出等,其中績效支出是指項目承擔單位為提高科研工作績效安排的相關支出。(省財政廳、省科技廳、項目承擔單位、省直主管部門負責)
 ?。ǘ┖喕A算編制科目。根據科研活動規(guī)律和特點,在預算編制時,對各項費用只需編制到一級費用科目。同時,合并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科目,由科研人員結合科研活動實際需要編制預算并按規(guī)定統(tǒng)籌安排使用,合并后的總費用不超過直接費用10%的,不需要提供預算測算依據:(省財政廳、省科技廳、項目承擔單位、省直主管部門負責)
 ?。ㄈ└倪M科研資金管理方式。實行部門預算批復前的項目資金預撥制度,保證科研項目及時實施。將科研項目實施方案論證和預算評審合二為一。改進結轉結余資金留用處理方式,在科研項目實施期間,年度剩余資金可結轉下一年度繼續(xù)使用。項目完成任務目標并通過驗收后,結余資金按規(guī)定留歸項目承擔單位使用,在2年內由項目承擔單位統(tǒng)籌安排用于科研活動的直接支出;2年后未使用完的,按規(guī)定收回。(省財政廳、項目承擔單位、省直主管部門負責)
  二、強化財政政策支持力度
  (一)績效支出不設比例限制。競爭性研發(fā)類項目均要設立間接費用,并按照不超過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后的一定比例核定:100萬元以下的部分為20%,100萬元至300萬元的部分為15%,300萬元以上的部分為13%。間接費用中的績效支出不設比例限制。項目承擔單位要處理好合理分攤間接成本和對科研人員激勵的關系,績效支出只能用于項目組成員中的在職在編人員,支出安排與科研人員在項目工作中的實際貢獻掛鉤。(項目承擔單位、省直主管部門負責)
 ?。ǘ﹦趧召M預算不設比例限制。據實編制勞務費預算,不設比例限制。參與項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訪問學者以及項目聘用的研究人員、科研輔助人員等,均可開支勞務費。項目聘用人員的勞務費開支標準,參照當?shù)乜茖W研究和技術服務業(yè)從業(yè)人員平均工資水平,根據其在項目研究中承擔的工作任務確定,其社會保險補助納入勞務費科目列支。(省財政廳、省科技廳、項目承擔單位、省直主管部門負責)
 ?。ㄈ﹦?chuàng)新財政資金支持方式。鼓勵在遼中央和省屬高校、科研機構的科技成果在省內進行轉化,對于在省內完成科技成果轉化的,省財政給予相應的定額補助。鼓勵省屬高校、科研院所積極爭取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對于承擔中央財政科研項目的省屬高校、科研院所,省財政視財力情況予以一定的獎勵性補助。發(fā)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通過省級成果轉化引導基金貸款風險補償支持方式,引導銀行業(yè)金融機構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yè)轉化科技成果的信貸支持。(省科技廳、省財政廳負責)
  三、下放省屬高校、科研院所管理權限
  (一)下放預算調劑權限。在項目總預算不變的情況下,直接費用中的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其他支出的預算,可由高校、科研院所等項目承擔單位自行調劑使用;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和設備費支出預算可以調減,不得調增。項目預算總額變化、項目承擔單位變更等應當按規(guī)定程序報省直主管部門審批。(省財政廳、省科技廳、項目承擔單位、省直主管部門負責)
 ?。ǘ┫路挪盥觅M、會議費管理權限。省屬高校、科研院所可根據科研工作實際需要,按照精簡高效、厲行節(jié)約的原則,研究制定科研活動差旅費、會議費管理辦法。合理確定科研人員乘坐交通工具等級和住宿費標準,舉辦會議次數(shù)、天數(shù)、人數(shù)和會議費開支范圍、標準以及咨詢費開支標準等。會議代表參加會議所發(fā)生的城市間交通費,原則上按差旅費管理規(guī)定由所在單位報銷;因工作需要,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和有關人員參加會議,對確需負擔的城市間交通費、國際旅費,可由主辦單位在會議費等費用中報銷。(省屬高校、科研院所,省直主管部門負責)
 ?。ㄈ┫路趴蒲袃x器設備采購權限。省屬高校、科研院所可自行采購科研儀器設備,自行選擇科研儀器設備評審專家。省財政廳要簡化政府采購項目預算調劑和變更政府采購方式審批流程。省屬高校、科研院所要切實做好設備采購的監(jiān)督管理,做到全程公開、透明、可追溯。具體辦法按照財政部的實施細則執(zhí)行。對省屬高校、科研院所采購進口儀器設備實行備案制管理。繼續(xù)落實進口科研教學用品免稅政策。(省財政廳、項目承擔單位、省直主管部門以及海關部門負責)
 ?。ㄋ模┳灾饕?guī)范管理橫向經費。省屬高校、科研院所以市場委托方式取得的橫向經費,按照委托方要求或合同約定管理使用。橫向課題經費要納入省屬高校、科研院所單位財務統(tǒng)一管理,并編入其部門預算、決算中,但不納入財政收支兩條線管理。(省屬高校、科研院所負責)
 ?。ㄎ澹┩晟瓶蒲薪涃M內部報銷規(guī)定。對于難以取得住宿費發(fā)票的,省屬高校、科研院所在確保真實性的前提下,據實報銷城市間交通費,并按規(guī)定標準發(fā)放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對于野外考察、調查問卷、心理測試等科研活動中,無法取得發(fā)票或財政性票據以及邀請國內知名專家和外國專家來華參加學術交流發(fā)生的費用等,要制定符合實際需要的內部報銷規(guī)定。(省屬高校、科研院所負責)
  四、明確職責,依法理財
 ?。ㄒ唬娀椖砍袚鷨挝环ㄈ酥黧w責任,規(guī)范資金管理。項目承擔單位要認真落實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按照權責一致的要求,強化自我約束和自我規(guī)范,確保接得住、管得好。及時制定內部管理辦法,落實項目預算調劑、間接費用統(tǒng)籌使用、勞務費分配管理、結余資金使用等管理權限;制定科研活動差旅費、會議費內部管理辦法;制定或修訂科研項目資金內部管理辦法和報銷規(guī)定。加強預算審核把關,對政府撥款及自籌經費進行單獨核算,規(guī)范財務支出行為;完善內部風險防控機制,強化資金使用績效評價,保障資金使用安全規(guī)范有效;實行內部公開制度,主動公開項目預算、預算調劑、資金使用(重點是間接費用、外撥資金、結余資金使用)、研究成果等情況,項目負責人要對科研項目的預算編制、預算調劑、經費具體使用以及相關票據的真實性負責。建立健全科研財務助理制度,對于項目層面聘用的財務助理,所需費用可通過勞務費安排解決;對于單位統(tǒng)一聘用的財務助理,所需費用可通過科研項目間接經費、單位日常運轉經費等渠道安排解決。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單位內部科研、財務部門和項目負責人共享的信息平臺,提高科研管理效率和便利化程度。(項目承擔單位負責)
 ?。ǘ┟鞔_主管部門工作職責,確保政策落地。省財政廳、省科技廳要會同有關部門,適時組織開展對項目承擔單位科研項目資金等管理權限落實、內部管理辦法制定、創(chuàng)新服務方式、內控機制建設、相關事項內部公開等情況的督查,對督查情況以適當方式進行通報,并將督查結果納入信用管理,與間接費用核定、結余資金留用等掛鉤。完善預算編制指南,指導項目承擔單位和科研人員科學合理編制項目預算;制定預算評估評審工作細則,優(yōu)化評估程序和方法,規(guī)范評估行為,建立健全與項目申請者及時溝通反饋機制;制定財務驗收工作細則,規(guī)范委托中介機構開展的財務檢查。加強對科研項目資金監(jiān)督的制度規(guī)范、年度計劃、結果運用等的統(tǒng)籌協(xié)調,建立職責明確、分工負責的協(xié)同工作機制。加快清理規(guī)范委托中介機構對科研項目開展的各種檢查評審,加強對前期已經開展相關檢查結果的使用,推進檢查結果共享,減少檢查數(shù)量,改進檢查方式,避免重復檢查、多頭檢查、過度檢查。審計機關要依法開展對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和財政資金的審計監(jiān)督。有關部門要督促指導所屬單位完善內部管理,確保國家政策規(guī)定落到實處。(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審計廳、省直主管部門負責)
  本意見適用于省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省屬科研院所科研事業(yè)發(fā)展專項中的科研儀器設備采購,可參照本意見中相關政府采購管理要求執(zhí)行。
  本意見自2017年2月23日起實施,2014年及以前年度獲得省級科研經費支持的科研項目不適用本意見;2015年以后獲得省級科研經費支持的科研項目可適用本意見。
  社科類科研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由省財政廳會同省社科類科研項目主管部門另行制定。
  各市要按照本意見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或改進完善本地區(qū)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的具體辦法。